-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
仇文仙: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对你不服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举报事项不予立案提出的复议申请,已于2026年8月18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翠府复〔2026〕205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1-8201513
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兴盛路436号翠屏区司法局104办公室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