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山6岁娃高速握方向盘 绵阳10岁孩子城区开车

    家长,别把公共道路安全当儿戏!

  •   近日,四川接连曝出两起令人揪心的危险交通事件:凉山一名6岁半儿童在高速公路上手握方向盘“开车”,家长拍摄视频发布至朋友圈;绵阳一名家长纵容年仅10岁的孩子驾驶机动车,在车流、人流密集的国道及城区主干道行驶,车辆时速一度达到70公里,家长坐在副驾驶充当“教练”,在公共道路上演“练车”大戏。两起事件引发广泛讨论,不少网友感叹,家长的炫耀式行为把公共道路安全当成儿戏。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君永(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枝,对案件背后的法律责任进行深度解读。

    低龄孩子开车上路
      凉山案例中,视频画面显示,高速行驶状态下,年仅6岁半的孩子坐在机动车主驾驶位操控方向盘,家长在一旁拍摄视频,事后将视频发至朋友圈分享。
      绵阳盐亭案件更为惊险,家长赵某放任10岁孩子驾驶机动车,行驶路段包含国道、城区主干道,属于人流、车辆密集区域,车辆最高时速达到70公里每小时,赵某坐在副驾,现场指导孩子开车,把城市道路当成私人练车场。

    家长将面临何种处罚?
      这两起事件中,家长将面临何种处罚?李国枝告诉记者,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最低年龄为18周岁,6岁半、10岁儿童均不具备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该条款直接适用于本案两名家长。
      李国枝解释,一般情况下,仅仅放任孩子驾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行政违法,由交管部门作出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但案件存在刑事风险: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区主干道等公共通行道路放任儿童操控车辆高速行驶,该行为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出现险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家长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若主观上明知该行为高度危险,仍然放任危险发生,还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承担刑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该谁负责?
      若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李国枝表示,两起事件均涉及未成年人,6岁半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儿童已满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是哪一类,对应的事故赔偿责任均由家长承担。
      至于保险赔偿,李国枝表示,应区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发生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第三方,但保险公司赔付之后,有权向无证驾驶的侵权人(监护人)进行追偿;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中,无证驾驶属于免责情形,商业险可以直接拒绝赔付,全部损失由监护人自行承担。简单来说,出事之后,巨额赔偿最终都要家长买单。

    家长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项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本案两名家长主动教唆、放任孩子在公共道路无证驾车,明显违反家庭保护相关义务。李国枝解读称,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居委会、村委会可以劝诫制止;公安机关查实后,可对监护人予以训诫,还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如果监护人多次严重漠视未成年人安全、持续实施危险教唆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视情况撤销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依然需要继续承担未成年人抚养费。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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