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 遂宁市特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邓剑敏,身份证号码:3204041961****0435〕:
      经调查,你单位拖欠杨帆工资47534.4元属实。我局于2021年12月30日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遂人社监令字〔2021〕第150号),责令3日内支付所欠工资,你单位未按要求执行;我局于2026年9月18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遂人社监处理决〔2026〕19号),责令你单位支付杨帆工资47534.4元,并加付杨帆应领取工资50%倍的赔偿金23767.2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如不服遂人社监处理决〔2026〕19号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遂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射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执行本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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