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

  • 乐自然资闲听〔2026〕03号
    乐至县闲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向你方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乐自然资闲认(2026)04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拟对位于乐至县劳动镇陶家村五社的劳动镇(2016)2号、劳动镇(2016)3号地块其他商服用地(面积分别为5184平方米、1931平方米)采取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措施处置。
      如有异议,你方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按照听证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宋陈浩洋
      联系电话:18980922678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14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