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夜撒网难逃“法网” 洪雅公安连破两起非法捕捞案

  •   本报讯(周旭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深夜的青衣江畔,有人以为夜色能掩盖贪婪,却不知一张更大的“法网”正在收紧。3月中旬以来,洪雅县公安局联合农业农村渔政执法大队、特巡警大队连续作战,在青衣江流域抓获两名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三重刺网”“可视锚鱼器”等禁用渔具及野生渔获物。
      3月15日21时许,在城东电站附近,一名鬼祟的身影正在江边布设渔网。殊不知,他的举动早已被洪雅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盯上。随着一声令下,联合执法人员迅速合围,将正在使用“三重刺网”捕鱼的龚某某抓了个现行。现场扣押了一副长达数十米的“三重刺网”。
      据介绍,这种“三重刺网”由三层网片组成,一旦鱼类触网,无论大小均难以挣脱,对水域生态资源破坏极大。经现场称重,龚某某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为2.7斤,虽数量不多,但其使用禁用渔具在禁渔期、禁渔区作案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3月27日凌晨4时许,罗某趁着夜色,携带一套“可视锚鱼”工具来到江边。这种“高科技”渔具可通过水下摄像头将江底画面实时传输到鱼竿上方的显示屏,使用者可以“精准打击”水中每一尾鱼类,锚钩锋利无比,一旦刺中,鱼将受重伤,即使侥幸逃脱也难以存活。
      正在罗某紧盯屏幕、等待猎物上钩时,洪雅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特巡警大队、渔政执法大队将其当场擒获,现场扣押整套作案工具及渔获物3.7斤。
      两起案件中,龚某某、罗某的行为均违反了禁渔区、禁渔期规定,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目前,龚某某案已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侦查,罗某案已由洪雅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立为刑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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