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办理余财被诈骗案中,将嫌疑人账号进行了冻结。现经过侦查,确定嫌疑人账号内的部分钱款属于被害人所有,根据电信诈骗返还相关规定,现依程序需将嫌疑人一级账户(李璐仙,中国交通银行账户:6222620740002716376)中的人民币6871元返还至受害人余财(中国工商 银 行 成 都 滨 江 晋 康 支 行 :6212264402032938056)账户内,联系人:吴警官、罗警官(电话028-87769110)。 特此公示。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