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办理张焱迪被诈骗案中,将嫌疑人账号进行了冻结。现经过侦查,确定嫌疑人账号内的部分钱款属于被害人所有,根据电信诈骗返还相关规定,现依程序需将嫌疑人一级账户(赵志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6217991210026985390)中的人民币3669元返还至受害人张焱迪(中信银行:6217711005874761)账户内,联系人:赵警官(电话028-87529986)。 特此公示。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