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律公证公告第8号
本处依据【(2018)川律公证内民字第26020号】遗嘱公证书,于2024年5月27日受理了曾和德继承贾俊清遗产的申请。
现向贾俊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核实以下内容:1、贾俊清生前有无其他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2、贾俊清的法定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材料证明(2018)川律公证内民字第26020号公证遗嘱非贾俊清最后一份遗嘱或与他人签订有遗赠抚养协议,请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赵莉,联系电话:028-86261555;18782961976
特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