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 四川金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已于2026年9月24日依法作出了王小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6)川3233工认3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28号(院内)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监察与信访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837-2661758)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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