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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警方突击检查抓获勾兑柴油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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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近日,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民警在工作中掌握到一条重要线索:有人疑似在辖区内销售劣质柴油,牟取暴利。经过缜密侦查,一个隐藏在正规经营表象下的“黑油”团伙浮出水面。
办案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以杨某、周某为首的团伙,为了谋求非法利益,竟打起了柴油的“歪主意”。他们在外地购入7吨价格低廉、来源不明、品质低劣的劣质柴油。该团伙又通过正规渠道采购了部分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在实际销售时,该团伙将劣质柴油与正规柴油进行混合勾兑,再以正规柴油的市场价格对外销售,从中赚取巨额差价。
办案民警对该团伙进行突击检查,并对现场查获的涉案油品进行抽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这批混合后的柴油,其闪点(即油品在特定条件下遇火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实测值仅为46摄氏度,而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柴油的闪点应不低于60摄氏度。闪点低于标准值,意味着这批柴油极易被点燃,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甚至爆炸的风险将大大增加,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将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杨某等人的行为,正是典型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涉嫌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