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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私吞项目款42万元检察官助企业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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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蔡泽轩 张丽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顺利拿到被侵占的项目款,资金链紧张情况总算是缓解了,目前,公司运营一切正常,各个项目都在有序开展。”近日,上海某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告诉检察官这个好消息并表示感谢。
2012年2月,赵某入职上海某设备有限公司成都温江办公点业务员岗位,后凭借专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开始独立负责项目。2017年5月,赵某在业务对接中联系到成都某实验室装修设计项目,利用自己负责项目管理的便利条件,要求对方将工程款打进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从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赵某共计收到64万余元工程款。2017年9月,赵某将其中22万元转至公司账户后,将余款挥霍殆尽。随后,该公司负责人向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报案,赵某共计侵占项目工程款42万元。
“我跟公司只是合作关系,公司还有几个项目提成没有跟我结算,我这根本不算犯罪。”2024年7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赵某到案后拒不认罪。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主动走访案涉公司,实地核查员工岗位责任书、离职单、管理责任承包合同,调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并向公司负责人详细了解赵某的工作职责、履职情况及涉案项目的具体管理流程。经多方调查、反复核实和固定证据,检察官明确赵某与上海某设备有限公司属劳动合同关系,最终依法认定赵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它也有温度。你还这么年轻,只要主动配合办案,积极退赔违法所得,法院在量刑时会宽大处理。”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释法说理,向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从宽政策与退赔量刑激励,耐心化解赵某抵触情绪,引导其从最初的拒不认罪到配合检察机关办案,并自愿认罪认罚,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2025年7月,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同年9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3万元。目前,赵某已全部退赔被害企业损失。
“办案不是终点,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才是治本之策。”为精准解决企业难题,办案检察官与该公司负责人开展面对面座谈,根据案件实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系统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优化建议,帮助企业找准优化路径和整改方向,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