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鹏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资阳市安岳县法院近日联合宜宾市屏山县法院就执行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开展强制腾退行动,促成涉案金额超1200万元的30套商业用房顺利完成强制腾退并交付买受人。
2018年,被告安岳某农业公司与原告安岳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700万元,用屏山县的47套商业用房(面积共计4000平方米)设立抵押担保。因被告无法偿还欠款,安岳县法院依法拍卖22套商业用房,另有8套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抵偿给原告。22名买受人和原告顺利办理过户登记后,30套商业用房的原租赁户拒不配合腾退,经多次释法说理后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搬出。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安岳县法院执行局制定专项执行计划,并向屏山县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两地法院经研判决定采取“分而执之、重点突破”的策略,由10名法警在外围维持秩序,执行法官先行对态度较为恶劣的租赁户汪某进行重点突破。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说理和拘留震慑下,汪某和其余10余户租赁人同意限期搬离腾退。
下一步,安岳县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协作优势,积累异地联动宝贵经验,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