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勇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近日,乐至县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称被执行人在某乡镇的鱼塘捕鱼,请求出警。该院“执行110”警务团队20分钟内出警并联系当地派出所,现场拘传被执行人,扣押其名下的小轿车一辆。被执行人在感受到执行压力后,认识到错误,当即凑钱履行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记者采访获悉,乐至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资阳中院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执行110”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该院出台《“执行110”工作细则》,建立“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司法警察”的团队备勤制度,有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加强与县公安局的联动协作,建立被执行人属地派出所警力支援机制,利用公安点多面广、信息渠道多元的优势查找被执行人,扩大财产线索查找面,打通信息“壁垒”。
下一步,乐至县法院将持续探索、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发挥“执行110”快速反应、精准执行的优势,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