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玖艺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洋扬):
本委受理卢潇、何成奎诉你公司追索二倍工资差额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西市劳人仲案〔2023〕900号、90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依法裁决你公司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卢潇支付工资1050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483元,向申请人何成奎支付工资735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838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请你单位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到,本裁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