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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印发通知
号召全省法院干警学习刘潺潺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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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近日,省法院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刘潺潺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号召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以刘潺潺同志为标杆,深入学习她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今年6月14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刘潺潺因病逝世。43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26年的盛夏。
今年6月29日,成都市武侯区公布表彰决定,授予刘潺潺同志“武侯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据悉,2008年7月,刘潺潺同志踏上司法岗位,此后十八个春秋,她的脚步始终扎根在基层审执一线。从民二庭到行政庭,再到执行局,当年那个怀揣法治理想的年轻人,在一摞摞案卷、一次次调解、一场场执行中,慢慢长成了同事眼里风风火火、靠谱踏实的“刘局”,也成了当事人口中“有情怀、有担当、有能力的好法官”。
2025年,在刘潺潺同志的带领下,全局共执结欠薪案件1528件、依法拘留12人,累计为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200余万元,将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实实在在兑现为劳动者手中的“真金白银”,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
工作18年来,刘潺潺同志曾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武侯区优秀共产党员、武侯区三八红旗手,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嘉奖4次。她的一生忠心向党、襟怀坦荡,克己奉公、勤勉履职,把全部热血与智慧都融进了人民司法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