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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视力”不提高 眼镜“价格欺诈”难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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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亮
一副眼镜,背后的“水”有多深?可以随央视记者一探究竟:年产出近4亿副镜片的“眼镜之乡”江苏丹阳,是全国最大的镜片生产基地。要对得起这块牌子,就不该有货不对板,虚假营销、价格误导等不法行为。可惜,镜头下一副宣称能延缓近视的多点离焦镜片,批发价仅30元,同款产品手册上的零售参考价却标到1980元,溢价高达66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18日播出,当地监管部门当晚就发通报整改。
小小的镜片,为何能从30元出厂价一路喊到近两千元零售价?高价镜片,是否违法?
行业可以追求利润率,但不等于可以搞价格欺诈。“建议零售价”不是免责金牌,更不该是商家可以随便填写的利润支票。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被比较价格。日常生活中,消费者购买眼镜等商品时,经常遇到这类“虚构高价再打折”的套路玩法。如果进价30元的眼镜,商家销售时隐瞒真实成本,所有的营销宣传都在数十倍溢价基础上展开,那么就涉嫌违法违规了。
结合曝光的近视防控镜片而言,虚标高价可能还不是最大的危害。央视记者发现,批发商提供的都是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甚至对防控功效临床证明也含糊其辞的“多无产品”。这类低成本贴牌产品的质量能否达标令人质疑。
涉及孩子视力的产品,本不该成为收割家长焦虑的工具。如此监管缺位,家长花费重金买到的可能只是一块没有临床验证的普通镜片。此前就有孩子佩戴问题镜片后,近视度数不降反升的案例。这种因产品缺陷、虚假广告带来的消费者健康损害,危害远超单纯的价格欺诈。
从行业发展角度看,伪劣产品在市场泛滥,也会打击消费信心。研发者得不到回报,作假者靠信息差赚快钱,家长和孩子沦为消费市场的受害者,这种现状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劣币驱逐良币,终将反噬眼镜业。乱象关键不在“罚几单”,而在于属地日常监管的“视力”不能弱于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