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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河畔,91 岁的红军法庭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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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四川,是红军长征“历经时间最久、走过路程最长、经过地域最广、经历重要战役最多”的省份。在这片被红色浸透的土地上,红色法治基因以各种姿态留存。
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之际,四川法治报记者沿着红军长征四川线路,寻找那些被珍藏、被镌刻的红色法治印记,记录红色法治基因的传承和治蜀兴川的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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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古蔺县龙山镇鱼化街社区一间堂屋,是泸州红色法治长卷的起点,也是如今巡回审判的现场。
前不久的一天,国徽在堂屋里挂起,几张长桌、数条木凳,一个巡回法庭就此成形。院坝里坐满了闻讯赶来的村民。他们见证的不仅是一起纠纷的化解,更是一场跨越近百年的对话。
91年前,中央红军长征四渡赤水途经此地,在这间堂屋里设立了长征途中唯一的军事裁判机构,开庭审判了欺压百姓的恶霸。91年后,古蔺县法院龙山法庭法官何雪来到这里,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年红军就是在这里,用庄稼人听得懂的家常话审理案件。”何雪对当事人说,“今天,我们也在这里,把法说清,把理讲透。”
案子本不复杂。67岁的张大爷以旧车置换新车,享受国家1.5万元补贴,与经销商约定,补贴到账后转付代垫的保险、购置税等费用。补贴下来了,张大爷却不肯给:“国家补给买车人的钱,凭啥给他?”何雪反复翻阅卷宗、比对市场价格后,找到了症结,原来老人没完全理解协议条款。休庭调解时,何雪把关键条款用古蔺方言重新解释了一遍。最终,张大爷现场支付1.4万元,经销商撤诉。
堂屋里的法槌声落下,另一场守护已延续了91年。一部法典,从战火中走来,守护它的,不只是王家人,更是赤水河畔一代代法院人。1935年3月,红军三渡赤水经过古蔺丹桂镇,一位红军将领将随身携带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法典》(第二集)交到村民王政坤手中,嘱咐他“好好珍藏,这是为劳苦大众做主的书”。几十年过去,这本32 开铅印小册子被列入《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第一批)》。受其影响,王政坤的儿子成为泸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今天,泸州中院以“泸法麒麟·典亮红星”党建品牌为载体,从法典精神中汲取力量,全市法院综合工作考核实现“九连冠”,审判质效连续14年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法典的精神在纸页间传承,也在赤水河畔化作了摆渡人心的舟楫。一艘“天平之舟”,正在摆渡人心。1935年,军事裁判处“惩恶扬善、为民伸冤”的精神在这里扎下了根。如今,古蔺县法院太平法庭庭长吕琪婷被群众称为“天平摆渡人”。2026年5月29日,一名信访当事人送来锦旗,其在感谢信中写道:“让我长达十年的纠纷得以彻底解决。”十年前的一纸合伙协议演化为漫长
诉讼,吕琪婷调阅尘封卷宗,逐笔核对账目,依托“红色网格+法治哨所”机制,前后组织十多次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她感慨道:“压了十年的石头,搬掉它,老百姓心里就亮堂了。”
太平法庭三楼设有红色审判传承驿站,陈列着红军临时法庭史料。作为驿站的守护者,吕琪婷累计接待50余场研学调研,最常讲的是“一枚铜元”的故事:“91年前,红军路过咱们古蔺县走马坝时,又冷又饿,看到一片萝卜地,却找不到主人。最后,战士们每拔一个萝卜,就在坑里放一枚铜元……”她把守诺故事融入调解,在纠纷中引用红军依靠群众的往事,引导当事人珍惜亲情或邻里情。“当年红军四渡赤水,渡的是天险河水;如今我们法官办案,渡的是百姓人心。”
从一间堂屋的巡回审判,到一本法典的三代传承,再到一艘“天平之舟”的日夜摆渡,赤水河的水流走了烽火往事,却把一簇法治火种留在了泸州的山水间。它镌刻在斑驳的墙壁上,封存在泛黄的法典里,也在每一次法槌落下的声音中回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