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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为男友花了 11 万元 分手为何拿不回
律师:婚恋赠与的返还需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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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李某为维系感情,自愿在男友祖某身上花费11万余元。后来两人分手,李某请求判令祖某全额返还款项,并支付5000元精神抚慰金。新疆巩留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一起网络婚恋赠与合同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李某称男友作出结婚承诺,她才因此为其花钱,应该是附条件的赠与,该说法为何未被法院认可?恋爱期间哪些赠与能返还,哪些不能?围绕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四川梅安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安石。
结婚承诺未达成
11万元为何要不回
祖某是在校大学生,课余时间在网络上进行直播。2023年11月,祖某通过直播平台主动私信女子李某,二人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以情侣身份交往。
恋爱期间,李某为维系感情,自愿为祖某购置衣物、零食、数码产品、情侣饰品等物品,同时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并承担了双方异地见面、共同出游产生的全部费用,累计支出11万余元。交往过程中,祖某亦有反向转账记录,双方存在双向财物往来。2025年底,双方因生活观念及直播相关琐事产生分歧,最终分手。
今年7月28日,李某起诉到法院称,祖某作出适龄成婚的承诺,自己基于结婚期待进行大额支出,涉案款项属于附结婚条件赠与,请求判令祖某全额返还款项,并支付5000元精神抚慰金。法院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财产交付后,仅在法定特殊情形下可撤销。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裁判逻辑的关键在于将‘结婚承诺’的法律认定从主观期待拉回客观证据。”梅安石说道。附条件赠与的法律依据来自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在婚恋赠与纠纷中,这一条款的适用需满足明确的约定前提。若缺乏此类约定,法院通常不予认定。
梅安石表示,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赠与财物能否返还,重点考察三个要素。
一是赠与发生时是否有明确约定。仅凭恋爱期间笼统的“以后结婚”等表述,通常不被认定为法律上的附条件。需要看转账或购买时,双方是否明确将结婚作为给付的前提条件。
二是财物的性质与金额。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如购房款、大额现金、贵重首饰等,结合聊天记录能反映与筹备结婚直接相关的,法院更可能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反之,衣物、普通数码产品、分散的小额转账,更倾向于被认定为维系感情的一般赠与。
三是给付的情境。在特殊节日给付,或金额带有“520”“1314”等表达爱意的含义,即使总额较大,其中的部分也倾向于被认定为一般赠与。
李某案中,涉案的衣物、数码产品是日常消费,多次转账金额不大或用于共同开销,法院难以认定每一笔都附有结婚条件,其主张的结婚承诺缺乏书面或明确的聊天记录佐证,证明力较弱。
恋人间的哪些赠与能返还?
主要看给付目的
“综合司法实践,恋爱期间财物往来可归入三类,处理方式截然不同。”梅安石说道。
一般赠与,不予返还。特殊含义转账如“520”“521”“1314”等金额,被认定为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特殊日期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或礼金,以及日常消费性支出如共同吃饭、旅游、日常购物,一般不属于可返还范围。价值不大的衣物、普通数码产品,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以结婚为条件,通常也视为一般赠与。法院在多个案件中明确,这类赠与“一旦交付,赠与完成,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附条件赠与,可能支持返还。单笔金额较大或累计金额远超双方经济承受能力、聊天记录能反映与结婚、买房、筹备婚礼相关的转账;房产、车辆、大额现金、贵重首饰等贵重财物;以彩礼名义给付的款项,均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法院可支持返还全部或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一方在节日、生日等特殊纪念意义时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以及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这一规定进一步缩小了彩礼的认定范围,将大量恋爱期间的日常给付排除在可返还范畴之外。
借款可要求返还。如果转账时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如借条或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到“借”“还”,则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这与赠与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举证标准也更为严格。
记者查询发现,这份判决并非孤例。近年来,多地法院在类似案件中遵循了相同的裁判思路,其背后体现的司法导向值得关注。判断某笔款项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主观上要看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客观上要考察支付款项类型、支付方式是否具有习俗性、给付财物的数额、给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这意味着,以结婚为目的的认定必须有客观证据支撑,举证责任在主张返还的一方。若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
梅安石说,这一裁判规则的实际效果是:恋爱期间为维系感情的一般性支出,分手后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有那些金额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水平、且有证据表明与缔结婚姻直接相关的大额给付,才可能获得司法支持。恋爱中的财物给付,法律上一般认为是无偿赠与,主张返还的一方需要打破这一默认,而证明标准并不低。
对恋爱中的男女而言,法律提醒了理性处分财物的必要性:感情投入无法用金钱衡量,但金钱往来在法律上自有其清晰的边界。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