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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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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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卖房拒还款90万元欠款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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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肖昕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一场看似尘埃落定的经济纠纷,因被执行人的逃债操作,最终变成刑事案件。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王某某因私自变卖房产、挪用房款逃避90余万元债务,最终被判处刑罚。
2023年1月,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经营部、张某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应向原告返还货款90余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后追加某经营部的经营者王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剩余案款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对所有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令人没想到的是,被执行人王某某却打起了逃避还款的歪主意——就在和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临近届满前,他私自将其名下的房屋出售给他人,且收取房款后未将钱款用于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掌握到该线索后,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检察机关审查后提起公诉。
郫都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确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王某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为初犯,加之其家属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余下全部货款及利息并取得书面谅解,故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