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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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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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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罚催〔2026〕第2号
雅安蓝源置业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12月22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雨水罚〔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人民币107427.03元;2.因逾期未交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107427.0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835-2222241地址:雅安市雨城区上坝路207号
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