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 四川省鑫双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7月29日收到你公司职工戚述勤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8月10日出具了《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2026〕川1403工受156号)。因我局多次电话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通知其前来领取上述决定书,但其拒不配合或拒接电话;后我局将决定书邮寄至你公司注册地址,但你公司已搬迁至新址(地址不详),邮件无人签收并被退回。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2026〕川1403工受156号)。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7办公室领取该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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