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成都锦城富惠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黄礼刚与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高劳人仲案〔2026〕6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由成都锦城富惠商贸有限公司支付黄礼刚2025年4月至2025年8月工资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叁拾壹元柒角贰分(小写:14931.72元)。二、由成都锦城富惠商贸有限公司支付黄礼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陆仟捌佰元(小写:6800.00元)。以上金额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仟柒佰叁拾壹元柒角贰分(小写:21731.72元),由成都锦城富惠商贸有限公司支付黄礼刚。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高县厚德路26号),逾期则视为送达。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