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对簿公堂到冰释前嫌 法院解开多年“老疙瘩”

  •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焰)近日,茂县法院调解结案了一起农贸市场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原告主动申请撤诉,这起积怨多年的民事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早在2015年1月1日,该案原告与被告签订《茂县农贸市场商铺租赁合同书》,约定原告将茂县农贸市场C东幢4号商铺出租给被告使用,年租金为7200元。首个租赁周期到期后,被告继续正常占用、使用该商铺,双方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后续协商将年租金调整为10195元。
      自2017年起,被告因故长期未缴纳商铺租金,截至2024年,连续8年拖欠租金,累计欠款81560元。其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告补缴租金,双方沟通无果。
      茂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查清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发现该纠纷历时多年,双方长期对立、积怨较深,若仅以判决方式结案,虽能明确法律权责,但无法彻底消解双方矛盾,极易引发后续争议,不利于纠纷彻底解决。
      于是,办案人员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告清晰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的法定义务,以及长期拖欠租金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让被告清晰认知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与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办案人员倾听双方诉求与实际情况,客观梳理被告的实际困难,并如实向原告反馈,引导双方跳出对立思维,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主动履行租金给付义务,原告被拖欠多年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原告随即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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