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关于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的公告

  • 肖欢(身份证号:513902********1955):
      本机关就你违法占地一案,已于2025年11月1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东公园城市罚字〔2025〕第01-028号),执法人员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该决定书,于2025年12月2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依法向你进行送达。该决定书决定“责令你立即恢复土地原状,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6204.2㎡(9.3亩);二、合计罚款:3335096.5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叁万伍仟零玖拾陆元伍角整)”,并告知你“罚款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若逾期不缴纳,本机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对你加处罚款”。截至目前,你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履行该决定书中的义务,现本机关依法催告你自觉履行上述义务,并作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成东公园城市催字〔2026〕第35号)。
      由于你至今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将自2026年1月23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对你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3335096.5元)。经计算,截至本催告作出之日加处罚款金额为3335096.5元。
      本机关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本催告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本催告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现催告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向指定银行账户缴清罚款本金及加处罚款共计6670193.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陆拾柒万零壹佰玖拾叁元整)。
      本公告将张贴于你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五爱村)公告栏张贴处,同日在《四川法治报》刊登,并在成都东部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成都东部新区未来设计艺术中心A栋5楼
      联系电话:028-86360181
      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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