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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视频平台开店一年能挣100万元?
网店经营者交了 1 万元学费仅获利 1.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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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只收20名关门弟子”“一年能挣100万元”……戴某对某公司宣传“变现”的内容深信不疑,并缴纳10000元服务费,结果小店仅获利1.5元……近日,四川自贸区法院审理该起案件,依法判决该公司退还戴某8000元。
2025年8月,戴某在短视频上刷到一条广告,声称可“免费听四节课”,戴某点击链接后进入视频一看,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经过培训,一年能挣一百万元!”“本期只收20名关门弟子!”“我们有个学员,一天就出几百单!”……戴某看后对此深信不疑,与该公司签订《电商AI带货合作协议》《电商AI实用带货服务合同》,委托该公司运营网店,并缴纳10000元服务费,但合同中约定,某公司不对运营利润进行承诺。
等到网店开始运营后,戴某却发现宣传中的“爆单”“日进斗金”全是泡沫,他的小店最终只卖出2件商品,获利1.5元。后戴某找该公司理论无果,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戴某与某公司签订的《电商AI带货合作协议》《电商AI实用带货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戴某按照约定向某公司支付了服务费,某公司亦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其合同义务,但某公司未履行“达人带货”等主要义务,已构成违约。
合同签订后,考虑到某公司提供了网店开通等部分服务,但尚未完整提供合同主要服务义务,故法院结合案涉合同履行情况、某公司实际成本等因素,酌定某公司向戴某退还8000元。
法 官 说 法
随着短视频与直播平台的迅猛发展,“免费课程”“限时名额”等营销话术层出不穷,部分培训机构利用客户急于求成的心理,通过夸大合作成果、制造稀缺性等手段售卖服务,收费后提供的服务却与承诺大相径庭。
本案中,戴某因轻信网络宣传效果而向某公司支付高额服务费用,但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达人带货”“爆款引流”等义务并未履行,网店的实际收益与公司宣传相去甚远。
法官提醒经营者,面对直播视频中“暴富”“名额稀缺”等话术应保持理性,警惕夸大宣传,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在交付钱款时,务必要协商好合同内容,并将相关事项明确载入合同条款,以便约束合同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