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 仁寿锦翎服饰有限公司:
      兹有你员工张霞,已于2026年6月16日在眉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现将《工伤职工初次鉴定结论书》眉山市劳鉴委〔2026〕G1-359号公告如下:
      被鉴定人:张霞身份证号:511121197612138626用人单位:仁寿锦翎服饰有限公司伤残情况:右肘关节脱位,尺桡骨近端向背侧移位。右桡骨小头撕脱性骨折。右肘关节陈旧性脱位。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 T16180-2014)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你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十级十二条。
      鉴定结论为:伤残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6号)申请再次鉴定。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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