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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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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自2026年7月4日0时起,自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启用一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备设置地点
1、大安区东环路与汇兴东路路口;
2、大安区灯城西街;
3、大安区427省道72公里100米。
二、主要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7.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行驶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