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物业费并逃避执行 惩戒

  •   本报讯(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近日,都江堰市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罗某长期拖欠物业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拟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才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最终由其亲属代为缴纳全部欠款。
      2022年8月,罗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却未按约定支付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收无果。2025年4月,某物业公司通过微信再次催促罗某缴纳物业费,罗某回复“收到”后仍无动于衷,拒不履行缴费义务。无奈之下,某物业公司将罗某诉至都江堰市法院。法院依法向罗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但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法院依法适用缺席审判,判决罗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然而,判决生效后,罗某依旧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生效后,某物业公司向都江堰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罗某财产信息,同时积极寻找其下落。5月25日,执行干警找到罗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在谈话室内,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告知罗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包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但罗某态度消极,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义务。鉴于罗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且经多次劝导仍无效果,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
      当听到“司法拘留”四个字时,被执行人罗某瞬间慌了神,一改之前的强硬态度,当场情绪崩溃、大哭起来。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联系亲属,请求帮忙筹款。最终,罗某的亲属迅速筹措资金,当天便代为缴纳了全部欠款及执行费用。至此,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法 官 说 法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契约,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下一步,都江堰市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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