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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房屋租赁法律风险
天府新区法院向当事人发出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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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签约前务必查验出租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如果房屋是转租人(俗称“二房东”)转租,务必查看其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是否同意转租)及原房东房产证。”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在受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向当事人发放《房屋租赁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书》,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多发、易发的法律风险。
承办法官介绍,天府新区法院在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房屋租赁过程中存在一些多发、突出的共性问题,不少纠纷正是因出租人或承租人忽视租赁细节引发,最终导致当事人遭受损失。
为帮助出租人、承租人降低法律风险,也为从源头上减少房屋租赁领域的纠纷,天府新区法院梳理了近三年来所审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从中提炼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履行、解除全流程的法律风险点,包括出租人身份审核、房屋转租权限确认、房屋瑕疵检查、房屋设施损坏责任划分、退租押金返还条件等,并针对每个风险点提出具体防范建议,旨在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