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图几千元跑腿费 男子沦为犯罪“工具人”

  •   本报讯(季圣凯)“我只是想兼职跑腿赚点快钱,顶多算帮个‘小忙’,又没有亲自去实施诈骗,以为不会追究到我头上,现在真的悔不当初!”近日,在攀枝花市某看守所内,涉案人员赖某对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说道。
      2025年7月,赖某在短视频上看到一则写有“零门槛、高回报、日结高薪”的跑腿兼职广告。广告声称无需垫付资金、无需专业技能,只需按指令完成线下取现跑腿,就能轻松拿到一笔不菲的辛苦费。抱着“赚点快钱不碍事”的想法,赖某通过广告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所谓的上线。在明知所取资金可能是违法收益的情况下,赖某仍心存侥幸,先后在成都、德阳两地,听从上线的指令帮助转移被害人被骗资金共计16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7000元。最后,赖某再次按照指令来到攀枝花某地,准备取走被害人的830克黄金时,被提前布控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赖某始终都有一个错误认知,认为他“只是个跑腿的,没有亲自骗过人的钱,不算犯罪”。事实上,正是这些看似很小的“跑腿取现”行为,构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重要的一环,诈骗人员正是依靠赖某等“工具人”完成赃款转移,从而快速“洗白”诈骗资金、逃避公安机关追查。

    检察官说法
      赖某的案例并非孤例。近年来,此类“跑腿取现”案件持续高发,不法人员往往打着“日结高薪”“轻松兼职”的旗号,通过熟人邀约、社交平台推广等方式,专门吸引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的群体,尤其是年轻人,拉拢他们成为“车手”“卡农”,最终沦为犯罪的帮凶。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低投入、高回报”的跑腿兼职,背后必然藏着违法犯罪的陷阱。任何要求帮忙取现、转款、转移贵重物品,并支付远超正常劳务报酬的邀约,都可能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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