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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61万元彩礼 结婚几月后与丈夫分居
法院:违背公序良俗与文明婚俗,女方返还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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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本是婚姻缔结中承载美好期许的传统习俗,然而,当彩礼金额不断攀升、远超合理范畴,沦为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成为婚姻矛盾的导火索,就彻底背离了习俗本意。
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男方支付的61万余元款项已构成明显高额彩礼,违背公序良俗与文明婚俗要求,判决女方返还25万元。
案件回溯
高额彩礼埋下婚姻隐患
一段婚姻的破裂,成为这起案件的缘起。男子李某与女子王某于2023年1月在云南昆明务工期间通过网络相识,同为异乡打工人的经历让两人迅速拉近关系,相处半年后便确定婚约,于2023年7月底登记结婚。
婚前,李某向王某支付礼金、购房款等各类款项共计61万余元,其中,单纯彩礼金额为20万元,另包含3万余元“三金”购置款。
本应开启幸福生活的婚姻,却在婚后很快亮起红灯。王某发现李某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双方因家庭日常琐事频繁发生争执,结婚几月后,双方开始长期分居,感情彻底破裂。与此同时,两人就李某婚前是否如实告知自身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一事各执一词,争执不休。
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王某返还婚前支付的全部款项。
依法裁判
融合法理乡风 树立裁判新标尺
审理过程中,法院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厘清款项性质的基础上,首次在离婚纠纷案件中适用2022年8月15日施行的《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明确作出“摒弃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的文明倡导。同时,法院严格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规定,以及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综合考量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李某家庭经济状况、本地婚嫁习俗等多重因素,依法认定案涉61万余元款项已构成明显高额彩礼,违背公序良俗与文明婚俗要求。
结合部分彩礼已用于购房、装修的实际情况,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酌情判定王某返还彩礼25万元。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攀枝花中院提起上诉,攀枝花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善意执行
法院刚柔并济促女方履行还款义务
判决生效后,王某以李某婚前未如实告知病情为由,拒不履行彩礼返还义务。2025年11月底,李某依法向攀枝花市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西区法院“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立即启动,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开展全方位网络查控。经查,王某名下除婚姻存续期间涉及的两套房产外,无足额银行存款等可快速变现财产,执行干警依法依规查封其外省涉案房产,倒逼被执行人正视法律义务。
刚性执法之外,执行干警坚持情理相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王某进行约谈沟通,全方位开展释法明理。一方面,执行干警严肃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房产司法拍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被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执行干警耐心疏导王某因婚姻失败产生的抵触、不满情绪,深入讲解高额彩礼对婚姻本质的扭曲、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危害,引导其理性看待法院判决,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案结事了
司法助力涵养文明婚俗新风
在法律强制力的震慑与执行干警耐心疏导的双重作用下,王某的态度从最初的抗拒、抵触,逐步转变为理解、配合,其亲属也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协助履行返还义务,并申请法院组织协商,避免房产被司法处置。
2025年12月3日,王某将判决确定的25万元彩礼及相应利息一次性足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绝非一起普通民事案件的办结,更是司法助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的生动实践。西区法院通过完整的审判、执行流程,让民法典、最高法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及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纸面条文转化为现实治理效能,让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苏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