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被剐蹭后发表不当言论被判在业主群公开道歉

  •   本报讯(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两个相邻车位的业主本可以是相互帮助的“近邻”,却因一次车辆剐蹭后的不当处理和言论,将小矛盾升级为对簿公堂……近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车辆被剐蹭的业主因不当言论被法院判决在业主群公开道歉。
      2024年12月,王某的儿子发现自家车的车门被剐蹭致凹陷,加之在同年9月时,王某的儿子在业主微信群发消息,称车牌为川AXXXXX的车辆(蒋某的车)停车不正,挤占了其车位空间,遂认为车辆被剐蹭系蒋某所为。在监控未能拍到直接证据、蒋某也未出面进行说明的前提下,王某的儿子采取了过激手段——将自家车横向停放在两个车位上,这一停就是两个月。
      2025年2月,因矛盾纠纷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王某便在业主群里发表不当言论,表示蒋某剐蹭他人车辆不承认,并称蒋某为“没素质的酒疯子”等,甚至曝光了蒋某租用车位和车牌信息,引发了部分业主的关注并表示“他不需要群里的谴责,他需要社会的毒打”。蒋某认为,王某的不当言论和占用车位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不特定多数人的业主微信群内使用“没素质的酒疯子”等带有明显侮辱性的词汇,引发其他业主的响应,已经超出正常陈述事实或舆论监督的范畴,导致蒋某的名誉受到影响,构成名誉侵权。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停止侵权并在业主群内发消息向蒋某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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