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市贡井区:综治中心助农民工获工伤赔偿

  •   本报讯(罗迟 雷乐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近日,农民工苟某来到自贡市贡井区综合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通过“调解+诉讼辅导+司法确认”模式一站式集约化解了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2024年3月,苟某在自贡市贡井区某公司的铝单板厂工作时发生事故,从木梯上摔落导致腿部受伤。这次受伤造成苟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苟某受伤后一直在家休养无法工作,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公司能尽快支付工伤赔偿。
        自贡市贡井区综治中心了解案情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受理并委托长土镇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由入驻该中心的诉讼辅导室法官团队同时联动开展诉讼辅导。
      经过反复协商,苟某与自贡市贡井区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自贡市贡井区某公司向苟某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的各项费用66000元。驻点诉讼服务团队依法对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现场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目前,自贡市贡井区某公司已向苟某全额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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