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如何保障胜诉权益及时兑现,给予被执行人合理的“重生”机会?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通过执前督促机制助力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罗某某因一时资金困难向邓某某借钱但未能及时归还,邓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前,执行服务中心值班法官了解到本案标的额并不大,且双方系多年朋友,具有良好的执前督促基础,认为该案很适合通过执前督促程序先行督促履行。执前督促立案后,执行法官将双方约到法院当面调解,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现场解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一系列不利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和批评教育下,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以及严重性,当场现金履行2000元,余下欠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