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时,海拔3500米、跨越1200余公里,绵阳市安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做了4份执行笔录,组织了3场总耗时近10小时的调解,不仅顺利执行到案款410万元,执行完毕4件案件,还协助化解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的信访,圆满完成了一起近50件案件的执源治理工作。
据悉,徐某某等人申请执行四川某路桥建筑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起案件,执行干警经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调查了解,案涉工程款系徐某某等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修建路桥公司承包的西藏某乡村公路项目的工程欠款,工程发包方为西藏某地交通运输局。厘清各方关系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该交通局处还有部分案涉工程款未拨付,遂向其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但经数月磋商,其仍表示交叉审计尚未通过,无法支付,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去一趟”。
抵达当地后执行干警赶到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案涉工程确实交叉审计尚未通过,无法付款。当执行干警提出由法院组织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就工程款结算金额进行协商后,工作人员欣然接受。执行干警就地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的磋商,各申请人对审计存疑的部分工程款自愿放弃,双方对结算金额达成一致。此时,该交通局提出,还有做这个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在讨要工资,余款付后,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工资。
经询问得知,扎西某某等农民工工资纠纷不仅没有进入执行,甚至尚未起诉,且双方对欠付工资金额还未达成一致。“法院的职责就是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与其等四五十人到法院起诉再进入执行,不如把矛盾化解在诉前……”经过协商,执行干警先到银行对交通局无异议的150万余元先行扣划,完成后立即返回化解案涉工程农民工工资问题。执行干警组织农民工代表扎西某某与申请人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本案申请人再向扎西某某等人一次性支付50万元,双方债权债务自此了结。但扎西某某等人不是本案当事人,如何保障工资发放到位成了难题。执行干警提议:待案款执行到位后,由法院先行支付给徐某某50万元,在其向扎西某某支付,法院确认扎西某某收到款项后,再向各方当事人支付剩余款项。该方案最终得到了4案申请人和扎西某某的一致同意。
几经周折,根据协商达成的结算金额的审计报告在第二天也出炉了,安州区法院顺利赶在银行下班前扣划到了第二笔案款近260万元。自此,所有案款410万元全部到账。
近日,在确认扎西某某收到并发放了工友们的工资后,安州区法院将剩余案款全部发放给申请人徐某某等人,4案顺利执行完毕。 罗海霖 刘洪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