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林)日前,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与西昌市法院开展“执行110”联合行动,在两地法院共同努力下,成功将在600多公里外的被执行人胡某拘传到案。
“我是申请人李某。我在凉山州西昌市发现被执行人胡某的下落……”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涪城区法院执行团队立即对被执行人行踪线索进行研判,胡某从立案执行后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且不依法向该院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有必要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考虑到涪城区到西昌市的距离超过600公里,为确保及时有效对被执行人进行控制,涪城区法院立即与西昌市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将被执行人胡某先行拘传,同时第一时间赶赴西昌。
当日20时,涪城区法院执行干警抵达西昌市法院,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干警依法将胡某带回涪城区法院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次日凌晨4时许,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胡某送入绵阳市拘留所。
10余个小时风雨兼程,往返1300余公里,此次跨区域执行不仅彰显了法院干警攻坚克难的实干精神,更是“执行110”工作机制及时响应优势的展现。自今年3月全省“执行110”工作机制施行以来,涪城区法院出警50余次,其中凌晨出警多达30余次,推动大量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