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叙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采取“动态查封”的方式,查封了宜宾某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00万元的210台生产机器设备,既维护了申请方的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减少了对被申请人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申请人宜宾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被申请人宜宾某电子有限公司双方因追偿权纠纷诉至叙州区法院。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执行局法官在调查研判之后,及时通知宜宾某电子有限公司的现场生产管理负责人张某到场,并安排包括3名法警在内的6名执行人员前往被申请人的生产车间实地查看了解。执行人员身着防尘服,对照固定资产盘点表,对符合型号的机器设备仔细进行检查清点。法官告知张某,公司可以继续正常生产经营,但查封的210台机器不得擅自转让、变卖处分和损毁,同时积极引导被申请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化解矛盾。 杨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