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航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的协助下,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陈某某拘留。
在陈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向原告李某返还奔驰轿车一辆,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雁江区法院于今年1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中,雁江区法院未找到陈某某的下落,执行法官多次多方联系无果后,依法对其进行网络财产查控和限制高消费,但依然无果。面对“躲猫猫”的陈某某,执行法官决定向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布控,于2月4日向雁江区公安分局发出协助执行函。
法院与公安机关配合协作,仅半日便发现了陈某某的踪迹。4日12点50分,雁江区法院接到了雁江区公安分局民警的电话,称已将陈某某控制并将其带至雁江区法院。执行法官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陈某某履行义务,但其无动于衷。当日16时30分,被执行人陈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处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