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贺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婚姻登记本是一件幸福快乐的喜事,本意是保障婚姻双方合法权益,然而,一些人却动起了歪脑筋,利用行政管理漏洞,以虚假登记结婚为手段骗取国家征地补偿安置费。刑事案件被依法处理后,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有效推动社会治理?近日,记者从广安市检察院获悉,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办理的一起案件,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答案。
2023年3月16日,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收到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移送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资料显示,在一起刑事案件中,犯罪人员采取通过办理虚假户籍信息、由他人冒充虚假户籍人员的方式在邻水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相关行政机关可能存在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
经核查发现,2008年,陈某某等人利用原重庆市渝北区某镇开发之机,通过找毗邻区县单身男女办理虚假户籍信息, 由他人冒充虚假户籍人员与上述某镇拆迁户虚假登记结婚,再以离婚分户的形式骗取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款。其中,通过四川省邻水县某乡、某镇民政所办理虚假结婚登记共17起,骗取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款821万余元。
“虚假结婚人员均未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仅凭犯罪人员提供的资料就办理了结婚,且登记时间均提前至开发文件限定的时间段内,其中可能存在行政违法行为。”2023年3月27日,邻水县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鉴于该案链条长、违法点位多、参与人员多、横跨川渝两地,广安市检察院、邻水县检察院、渝北区检察院联合成立专案组,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制定调查方案,确立以纠正两地民政部门虚假婚姻登记违法行政行为为重点,逐步深入监督的分阶段办理思路。
专案组在梳理诈骗案刑事证据的基础上,通过调取邻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有关书证,询问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核实了解婚姻登记适用的法律法规、办理程序及工作要求,以深入涉案村(社区)实地查询的方式,发现邻水县存在8人村社查证无此人的情形,系虚假户籍,剩余9人虽是真实户籍,但结婚双方没有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婚姻事实未实际存在,仅是假借登记结婚之名获取非法不当利益。由此,专案组锁定了17起虚假登记结婚的违法事实,其背后暗藏着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
邻水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撤销案涉17起虚假婚姻登记。县民政局采纳了该检察建议。
“办案中,我们还发现公安户政、档案局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针对婚姻登记档案材料残缺遗失、档案库档案管理不善,户籍登记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邻水县检察院分别向县公安、档案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邻水县公安局根据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户籍清理专项行动,注销虚假户口3人、重复户口25人,发现户口信息错误并予以更正200余人。
邻水县检察院和渝北区检察院依托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这一一体化协作平台联动办案,在发现行政机关履职缺位时,及时跟进监督,以点带面,通过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我管”的担当,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都管”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