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周葱
据媒体报道,2024年元旦这天,某生鲜电商平台开始对线上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没想到,就是这区区1元包装费,引发消费者集体吐槽,有的直斥该平台“吃相难看”。
虽然该平台收取1元包装费是配合执行国家限塑令,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挨骂还真不冤。消费者在该平台线上下单时,系统会默认加入1元包装费,不能取消。更荒唐的是,甚至整袋大米、桶装水等不需要包装袋的商品也会被强制收费。货物到家时的场景非常搞笑,有的是在米袋外捆一个包装袋,有的是买桶装水又只收到水,并无附加的包装袋。
该平台这次操作不但暴露出管理的粗疏,还显示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细究起来,网上订单收取包装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第八条事关知情权。平台默认收取包装费,却未向消费者示明,不少消费者都感觉是被“突然袭击”,其中还有人因为1元数额太少而不知道被收取了这笔费用。
第九条事关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平时到卖场去消费,买不买包装袋自己说了算。怎么到了线上,是否用收费的包装袋,消费者就不能做主了呢?哪怕后来该平台对那些没用到包装袋的订单以“联系售后”的方式进行了某种补偿,但消费者受到的困扰和时间成本又该怎么算呢?
第十条事关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平台一律默认收取1元包装费,且不能单独取消,这不是强制消费是什么?平台也不要拿限塑令为自己背书。该电商平台在进行销售时,无论商品是否需要包装,每单都强制搭售一个包装袋,这不恰恰与限塑令的初衷背道而驰吗?
包装袋不是不能收费,但前提是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元虽小,但莫因事小而胡来。否则,因小失大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