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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星巴克“消费才可入座”新规,律师解读——
不能用“第三空间”定位约束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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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星巴克将于10月20日起全面实施消费入座”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广泛传播,配图中有《星巴克“第三空间”倡议》海报和印有“星巴克营业空间,请消费入座”的桌卡。有媒体从星巴克中国证实,10月22日起,星巴克将在全国开始施行消费入座,门店会摆放相关提示牌。在实际的营运过程中,星巴克会为伙伴提供统一的服务指引和必要支持,伙伴会遵循友好、友善的沟通原则,并妥善处理顾客的合理突发需求和特殊情况。
网友围绕“商家能否规定不消费就不能入座”“主打多年的‘第三空间’算不算违约”两大核心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支持方认为门店座位属于商家经营成本,消费入座理所应当;反对方则表示强制消费入座违背品牌定位,缺乏公共包容性。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俊民,结合法律规定与行业惯例,对争议焦点进行专业解读。
焦点一
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
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持支持态度:门店座位是商家支付租金与运营成本的经营配套设施,本质是为消费顾客提供的专属服务。不消费却长期占用座位,既是对商家资源的侵占,也挤占了真正消费者的使用空间。“商家的经营场所,商家有权制定规则”成为支持者的核心观点。
针对此观点,魏俊民指出,从法律层面看,餐饮门店的经营场地及配套座位,属于经营者享有使用权的经营场所,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制定合理的服务管理规则。
焦点二
“第三空间”品牌定位构成法律承诺吗?
本次争议中,星巴克“第三空间”是频繁被提及的关键词。不少网友提出,星巴克进入国内市场以来,长期主打“第三空间”品牌定位,给消费者形成了“无需消费也可停留休息”的固有印象,现在推出消费入座规则,属于违背自身品牌承诺。
对此,魏俊民表示,“第三空间”本质上属于品牌营销理念与形象定位,而非明确、具体的服务要约,通常不具备直接的法律约束力。“法律意义上的要约,需要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像‘第三空间’这种比较抽象的品牌宣传,没有明确承诺‘所有座位免费开放、无需消费即可使用’,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合同内容。”他同时补充,尽管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违约,但品牌长期塑造的公共属性与包容形象,会形成消费者的合理预期。当规则突然转向强制消费时,会打破大众的长期认知,进而损害品牌信誉与消费者信任,这是比法律风险更需要重视的商业风险。
焦点三
“蹭座”的界定边界模糊
在业内人士看来,“消费入座”最大的落地难点,在于“蹭座”的界定边界模糊。临时休息5分钟与占用座位2小时,很难用统一标准划分;店员主动上前询问劝导,也很容易引发服务冲突,反而拉低消费体验。
魏俊民建议,相比生硬的强制规则,分时段差异化弹性管理是更优方案。“商家可以根据客流情况制定分层规则:用餐高峰时段,引导消费顾客优先使用座位,对长时间占用座位的未消费人员进行合理劝导;非高峰时段,开放座位供公众临时使用。既保障了正常消费顾客的体验,也兼顾了公共需求,不会损害品牌温度。”
事实上,从网友的讨论中不难看出,大众真正在意的从来不是“入座要不要消费”,而是规则背后的人情味与包容性。对餐饮品牌而言,经营自主权与消费者权益从来不是对立关系,守住法律边界,尊重消费者的合理预期,用弹性管理替代生硬强制,才能在商业效益与公共好感之间找到平衡。而对消费者来说,尊重商家的经营成本,文明使用配套设施,也是维系良好消费环境的基础。唯有双方互相理解、彼此尊重,才能实现商业价值与公共体验的双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