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孩子”骑车剐蹭轿车

    4000元维修费分摊引争议

  •   本报讯(金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引发车辆剐蹭,三方家长因赔偿分摊比例争执不下。近日,广安市前锋区综治中心调处了这起未成年人骑车致损赔偿纠纷,仅用时1小时促成各方和解、当场履约,实现案结事了。
      9月28日,广安市前锋区综治中心接到群众纠纷求助。事发当日,3名未成年人共同骑行电动自行车途中,不慎与路面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轿车车身受损。事后,车主核算车辆维修费共计4000余元,要求3名涉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该协商化解的小事故却在赔偿分摊环节陷入僵局。三方家长各持己见、情绪激动:侯某、雷某家长认为事故为共同所致,维修费应当三家平均分摊;蒋某家长则提出,自家孩子在本次事故中受伤最重,其余两名孩子并无明显伤情,责任不能简单均等划分,坚决不同意平摊赔付。三方分歧尖锐,现场僵持不下。
      为快速平息争议、避免矛盾升级,广安市前锋区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将该案委托广安市金证民商事调解中心进行专业调处。调解员洪代超采取“面对面沟通+背对背疏导”的柔性调解方式,逐一对三方家长释法明理、耐心安抚情绪。经过多轮细致斡旋、反复沟通协调,三方家长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蒋某承担总赔偿款的10%,侯某、雷某各自承担45%,同时,电动自行车维修费用由侯某自行承担。调解达成共识后,三方家长通过线上转账方式当场结清全部赔偿款项,纠纷一次性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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