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在宜宾召开

    共商航运仲裁协同联动

  •   本报讯(李玲 杜丹 雷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22日至23日,“聚上游·护远航”2026年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在四川省宜宾市召开。20家联盟成员机构、2家顾问单位齐聚宜宾,共商航运仲裁协同联动,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践路径。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22日召开的联盟会上,联盟秘书处上海仲裁委员会通报2026年度工作成效,与会代表审议2027年重点工作计划,确定下届年会承办单位,吸纳扬州仲裁委员会、泸州仲裁委员会加入联盟。
      昨(23)日,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召开,宜宾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宜宾仲裁委员会主任黄金盛,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飙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会议由宜宾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宜宾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杨国庆主持。
      会议要求,要深化联盟内部协同,共织航运仲裁协作网络。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是统筹沿江仲裁资源、统一内河航运解纷标准的重要平台。要持续夯实联盟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在航运仲裁示范规则制定与适用、办案指引、典型案例互通上深度协作,推进全流域航运仲裁专家资源整合,实现人才共享、业务同训、疑难会商,打破地域壁垒。宜宾要主动参与联盟各项共建任务,积极承接课题实践,共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内河航运仲裁工作样板。
      要强化地方法治联动,共筑多元解纷衔接链条。航运纠纷主体多元、诉求复杂、利益交织,单靠仲裁机构一方难以实现高效妥善化解,迫切需要仲裁机构与属地海事、交通、港航协会、法院等主体紧密对接,完善“行业前端调解、仲裁高效裁决、司法有力保障”的闭环体系。宜宾要依托川滇长江干支水域法律服务、权益保障、多元解纷“三中心”协同基础,大力推进航运矛盾源头排查、前端化解、就地处置,也期待沿江各地同步完善联动体系,汇流成势、协同共治,加快形成全流域统一贯通的解纷格局。
      要立足航运市场所需,共补仲裁服务供给短板。当前,长江上游临港制造、多式联运、新能源等大宗商品出海业态持续扩容,新型商事法律关系不断增多,对专业化、精准化、适配化的航运仲裁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宜宾要积极向优秀仲裁机构学习,做好航运、海事、国际贸易等领域仲裁人才储备,逐步补齐上游服务短板。同时,常态化面向港口企业、物流园区开展航运法律宣讲、合同规范指引、交易风险提示,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规范约定仲裁条款,推动航运法治保障从“事后化解”向“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兜底”全链条延伸。
      会议期间,联盟成员机构实地调研宜宾三江中心法务区、武汉海事法院宜宾法庭,考察涉外法治与多元解纷阵地建设;举行新成员加入仪式,扬州仲裁委员会、泸州仲裁委员会成为长江经济带航运仲裁联盟成员;开展“航运纠纷化解前沿动态”主题演讲,举办“内河航运及多式联运规则制定相关研究”主题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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