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04 热点
<上一版
-
婚姻关系不是“免罪金牌”
律师解读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多重法律焦点
-
焦点
离婚冷静期是否影响强奸罪认定,轻伤一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说法
司法实践逐步确立了此类案件的裁判思路:在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女方明确拒绝同房的情况下,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可以构成强奸罪
近日,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据媒体报道,这起案件于9月8日进行一审第二次开庭。
离婚冷静期会不会影响强奸罪认定?“老实人”人设能否为暴力开脱?轻伤一级法律后果是什么?离婚阶段如何自保取证?针对该案折射出的法律焦点,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反家暴知识普及基地执行副主任、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贺海燕,围绕离婚冷静期法律定性、舆论标签化误区、伤情法律后果、离婚阶段人身安全防护等问题展开解读。
离婚冷静期不是强奸罪“挡箭牌”
该案中,被告人刘某的姐姐坚持其无罪:“婚内性行为不算强奸。”据报道,案发时双方处在离婚冷静期,属于“非正常婚姻状态”。不少网友疑惑,这一背景是否会影响司法机关对强奸罪的认定。
贺海燕表示,离婚冷静期属于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在冷静期之内,婚姻关系并未解除,“‘非正常婚姻状态’并不是刑法条文中的规范概念,是司法实践、刑法理论对婚姻名存实亡情形的一种描述,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冷静期、离婚判决尚未生效,都归入该情形。”
贺海燕提出,婚姻关系并不是强奸罪的“豁免牌”,配偶之间的性行为同样要尊重对方的性自主权。“国内司法实践早有先例,1999年上海青浦王卫明案,当事人处于离婚诉讼阶段,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被判构成强奸罪,是国内首例婚内强奸定罪判例。”贺海燕进一步阐释,此后,司法实践逐步确立了类似裁判思路:在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女方明确拒绝同房的情况下,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可以构成强奸罪。
“需要说明的是,性自主权是公民独立享有的人格权,不因婚姻关系而让渡。”贺海燕说,申请离婚只是反映婚姻存续意愿变化的事实,最终定罪仍要看全案证据能否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手段且明显违背女方意志,冷静期只是综合判断中的重要背景因素,不能替代对行为本身的审查。
“老实本分”不是暴力“遮羞布”
据媒体报道,刘某的姐姐称其弟为“老实本分的人”,并透露相关同事和亲属签署了联名信,证明刘某工作期间无暴力倾向。对此,贺海燕提醒,拿性格标签消解犯罪责任,违背法治精神,属于用人设代替客观事实判断。
贺海燕指出,评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唯一标准是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而非当事人日常口碑,“‘老实’不是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更不能掩盖强奸、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她认为,这种标签化评价会带来双重危害:一方面给施暴者错误暗示,误以为平日口碑好就可以实施暴力;另一方面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公众容易被固有印象裹挟,淡化受害者遭受的侵害。
轻伤不轻,罪数认定成庭审关键
很多普通群众望文生义,认为“轻伤”伤害轻微。贺海燕介绍,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情从重到轻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轻伤一级属于中度伤害中的较重等级,多发肋骨骨折、眶壁骨折等损伤可达到该等级,绝非轻微损伤,具体伤情以司法鉴定为准。”贺海燕表示,依据刑法,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能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贺海燕认为,本案还有一大司法看点在于罪数认定。如果法院认定强奸、伤害分属两个独立行为,则数罪并罚;如果认定伤害使用的暴力本身就是强奸罪的暴力手段,则存在择一重罪处罚的可能。两种裁判路径,取决于法庭对行为性质的认定,也是第二次开庭社会公众重点关注的部分。
离婚遭遇暴力,当事人可这样固定证据
对于婚姻关系破裂、正在办理离婚的群体,贺海燕结合婚姻家事办案实务,提醒正在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将人身安全摆在首位,做好防护与留证。
当事人应尽量避免与对方单独相处,若无法避免,应优先选择公共场所,保证第三方在场。当事人若遭遇暴力威胁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报警回执、处警记录,还可直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协议离婚才有30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若遭遇家暴,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且无需经过冷静期。“家暴是法定离婚事由,即便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应当判决离婚。”贺海燕指出,一般而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当事人若再次遭遇家暴,属于法律规定“新情况、新理由”,不受六个月起诉间隔限制,可以立刻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家暴取证,贺海燕梳理了五类核心证据:一是报警回执、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官方文件;二是完整病历、检查报告、伤情鉴定意见等医疗与鉴定资料;三是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拍摄的相关录音录像、微信短信、通话录音等电子视听证据;四是向第三方机构的求助投诉记录;五是证人证言及当事人自认材料。
证据意识不是算计,而是在法治社会中保护自己的正当方式。婚姻的终点应当体面而安全,任何人都无权用暴力为一段关系“画句号”。贺海燕表示,该案的审理,向社会重申法治共识:婚姻不是暴力的豁免区,配偶之间实施暴力侵害,同样需要承担刑事法律后果。
杜欣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