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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平武县法院巡回审判“审判+普法”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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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武县法院针对年逾七旬、身患多种基础疾病、行动不便的被告人宋某所涉案件,依法启用巡回审判模式,将法庭移至被告人家中开展庭审工作。此次上门庭审,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合法诉讼权利,更是以便民暖心的司法服务,生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
庭审当天,承办法官、书记员、公诉人悉数到场。虽庭审场地设于乡村简易户外场地,但庭审标准不打折、司法庄重不降级。工作人员规范完成悬挂国徽、布设庭审席位、调试影音设备等筹备工作,各项流程规范有序、整齐规范。庭审过程中,为充分兼顾被告人高龄、体弱、听力衰退的身体状况,法官放缓语速,逐项告知其法定诉讼权利与义务,细致核实其身体状态能否持续参与庭审。针对被告人听力不佳的情况,法官俯身贴近重复问询,确保被告人听清、听懂庭审内容,顺畅参与庭审全过程。整场庭审全程程序合法、秩序井然,严格遵守法定审判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陈述、举证、质证等全部诉讼权利,充分彰显了司法温情与人文关怀。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案情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变传统坐堂办案为上门司法服务,把庭审现场变为接地气的基层普法阵地。
此次巡回审判,既极大便利了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参与诉讼,也让现场围观群众近距离观摩真实庭审、学习法律知识,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下一步,平武县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深耕基层司法服务,以有力度、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让司法温情扎根乡村、照亮基层。
刘攀 李志强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