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昔日合作伙伴心中的“死结”到“和解”

    27年旧案终执结

  •   近日,绵阳市安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坚持法理相融、调解优先,积极化解双方当事人多年积怨,执结一起长达27年的陈年旧案。
      申请执行人苏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是生意合作伙伴。1998年1月,王某从苏某处购入价值28000元的铝合金,约定次年5月付清货款。王某未能如期支付,苏某诉至法院。1999年9月13日,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王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苏某货款本金28000元及资金利息。由于王某未按期履行,同年苏某申请执行。遗憾的是受制于当时执行技术条件有限、王某暂无履行能力、人员信息变更等历史客观因素,案件迟迟未能执结,一搁便是27年。
      2026年,绵阳市安州区法院深入推进积案清理攻坚行动,由于27年前判决书中当事人身份信息不够完善,承办人只能从头梳理卷宗材料,细致核实案件事实、款项明细、过往执行情况,逐一核查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与案件争议焦点。鉴于当年执行标的为28000元,时隔27年本金加利息已远不止28000元,该问题成为双方难解的心结。承办人先扮演“和事佬”角色,随后像“拆线人”一样,耐心梳理并解开缠绕在当事人心中的“死结”,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间分别开展疏导工作,逐步消融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以35000元的金额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全额履行。当事人近日送来一面印有“陈年积案 圆满执结”的锦旗表示感谢。 何蓉 龙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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