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名顶替怎能私了

  • □ 李晓亮
      回头来看,或要感谢2012年北京西城区一套商品房交易。
      据报道,一场“借名买房”官司,竟撕开一桩横跨20余年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疑案——哥哥唐向东(化名)起诉弟弟唐向西(化名)要求过户房产,一审败诉的唐向西旋即向湘潭大学实名举报,指称哥哥冒用自己身份入读本科。随后,唐向东本、硕、博3校学历接连被撤,北京户口注销。
      一场房产纠纷闹剧,演变为牵扯3所高校、关乎教育公平的公共法治事件。
      当年罗彩霞案(罗彩霞被同学王佳俊冒用身份上大学,5年后才被发现)举国关注,该起冒名顶替事件非法侵害他人姓名权和受教育权,粗暴践踏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是权力乱象在教育领域的一个侧影。这起“兄弟换名”的顶替疑云,则更让人心惊,必须查实。因为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精致利己式作弊,更具隐蔽性,不是内部闹起来,很难曝光。
      但此案绝非简单的兄弟私怨,冰山之下暗藏的制度漏洞与权力失序更值得深究。一个人的身份信息、高考学籍、升学档案贯穿十余年的求学之路,横跨三所高校,却能一路绿灯,多年无人核查。身份学籍档案严谨规范,要经过层层审核,这家人如何能够凭空抹去、变更个人身份信息,长期不留痕迹?个人单方操作或难以实现,是否涉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违法行为?
      家事再大是私事,违法再小是公事。不能让兄弟争房的私人恩怨,遮蔽顶替升学的公共违法质疑,陈年旧事不能从轻放过、模糊处理。监管部门应彻底厘清事件疑点,核查涉事者身份轨迹、学业档案细节,追溯此前十余年升学入职购房等流程中是否涉公权失职渎职问题。
      刑法增设“冒名顶替罪”,明确价值导向,彰显法治立场。历史旧账不能一直糊涂,这是对寒窗公平最基本的致敬。任何践踏规则、突破红线的投机违法行为,无论尘封多久,终将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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