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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良法善治”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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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宝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政治性铸牢根本立场,以时代性标定实践方位,以人民性厚植价值归宿。其中,政治性与时代性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政治性深刻回答“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牢牢站稳干事创业的政治根基。时代性清晰回答“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精准立足新征程发展实践要求。人民性则源自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与中华优秀传统民本思想的融通升华,聚焦“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牢牢守住“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根本价值原点。
坚持公正司法、践行良法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司法实践。我们要牢牢锚定司法为民初心,扛牢政治使命,彰显司法担当,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审判执行、矛盾化解、基层治理各方面全过程;要以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务实履职护航眉山高质量发展;要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好各类民生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溯源:在“良法承文脉”中探寻政绩观的历史基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涵养党员干部从政初心、校准价值坐标的精神富矿,也是深化“两个结合”的深厚沃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坚持科学理论指引,也要深挖中华文脉,从先贤治政智慧、为官操守与眉山千年人文积淀中汲取养分、寻根铸魂,用心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政绩观“三问”。
九百多年前,苏轼在《眉州远景楼记》中记述故土民风,提炼出“贵经术、畏法度、重互助”的乡俗底色,树立起“简而文、刚而仁、明而不苛”的良吏典范,勾勒出“官民同心、政通人和、法安天下”的治理图景。文中“民尊吏而畏法”一语道破基层治理要义:法治是根基,公信是内核,民心是归宿。黎侯治眉留下“民益信,遂以无事”的治政佳话,更生动说明为官理政不必追逐华而不实的虚名,实干为民、安定一方,才是政绩的根本要义。这份跨越千年的本土文脉,为新时代眉山法院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丰厚精神滋养,为推动司法工作现代化注入了历久弥新的文化动能。
第一,崇法守正是正确政绩观的立身之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政者,正也”“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价值追求。从张释之“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到狄仁杰秉公执法、勤政为民,历代良吏皆以严守法度、公正断案立身。这深刻昭示:严格公正司法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公信力源于每一起案件的公平裁判。古人以“正”修身守道,新时代法院干警当以“法”履职尽责,必须鉴古知今、坚守良知,严守法定程序、公正裁量案件,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公正司法维护权威、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第二,为民利民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之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流传千年的治国理念,孟子等先贤均深刻阐释了以民为本的执政思想。这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重要论述一脉相承、内在贯通。人民法院坚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必须坚决纠治重办案程序轻群众感受、重考核指标轻纠纷纾解的机械司法与功利化倾向。法官要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将“如我在诉”的意识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努力交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法治答卷。
第三,务实戒虚是正确政绩观的作风内核。古语云:“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亦告诫从政者“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这深刻阐明了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真政绩绝非急功近利的“面子工程”,而是固本强基的“里子实事”。人民法院必须传承真抓实干的治政传统,一方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纠纷实质性化解做实可感可及的“显绩”;另一方面立足治理大局,深耕诉源治理,多做抓前端、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
第四,文脉浸润是正确政绩观的地域滋养。眉山地处巴蜀文脉核心腹地,千百年来积淀了“崇文重法、务实守正、安民息讼”的治理底蕴。古时官吏简政安民的理政实践,与民间“以和为贵、以德为先”的淳朴民风相融共生,绘就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本土治理底色。这份跨越千年的治世智慧深刻启示我们:正确的政绩必须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作为新时代眉山法院人,当深耕本土文脉、坚守司法初心,以法治之“尺”丈量公平正义,以为民之“心”回应群众期盼,以务实之“笔”书写履职答卷,推动千年良法善治文脉在新时代司法实践中赓续发展。
二、铸魂:在“浩然正气”中把准价值航向
政绩观偏差,既侵害群众权益、削弱司法公信,又扰乱审执秩序、滋生廉政隐患,严重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究其根源,在于少数干警党性淡化、信念滑坡,思想“总开关”拧得不紧。唯有深耕党性本源,赓续东坡文脉中的浩然正气,淬炼坚强党性、厚植信仰根基,以过硬党性校准政绩观坐标,方能正本清源、标本兼治。
第一,要以“为民”为魂,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
政绩之本在于为民,履职之根在于惠民。苏轼一生屡遭贬谪,却始终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初心:在杭州修堤治水,在密州赈灾减赋,在黄州、惠州、儋州兴教劝农,用躬身实干诠释了质朴的惠民本色。
法院质效指标是内部管理手段,绝非司法履职的最终目标,盲目追逐数据、攀比排名,极易滋生形式主义,导致漠视群众真实诉求。必须坚决纠治重考核轻民情、重结案轻化解的履职偏差,彻底摒弃僵化的指标思维。要站稳“如我在诉”的群众立场,始终把屁股端端正正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保障作为根本标尺,让公平正义不仅写在判决书上,更落在群众心坎里。
第二,要以“全局”为要,回答好“政绩往哪里干”的问题。
涵养浩然正气,必须胸怀“国之大者”。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深刻把握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辩证关系,始终站在大局高度谋划推进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坚决破除单一业务思维与固化履职路径,推动主责主业精准对接市委中心工作。要自觉强化“一域服务全局”的政治担当,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严守底线,以严谨规范的办案、精准审慎的研判、务实高效的服务,实现法院工作与市委中心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第三,要以“求实”为径,回答好“政绩怎么干好”的问题。
涵养浩然正气,必须植根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循司法运行客观规律,坚决纠治机械司法、“一刀切”办案及消极懈怠等形式主义顽疾。一方面,要坚决破除唯数据、唯指标的固化思维,摒弃“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单一考评模式,推动考核评价回归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鲜明导向;另一方面,要坚持系统思维与靶向施策,统筹推进全域均衡提质,更要聚焦审执质效、诉源治理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强弱项,以精细化“精准滴灌”取代粗放化“大水漫灌”,指导各基层法院深耕优势赛道、打造履职品牌。
第四,要以“管人”为基,回答好“政绩靠谁来干”的问题。
涵养浩然正气,核心在于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队伍建设是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的核心抓手,必须贯通案件评查与履职考评,推动“评案”与“考人”深度融合。要始终坚持以实干论英雄、以实绩定优劣,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一方面,创新识人察人机制,依托司法大数据,全方位、立体化研判干警办案质效与日常表现,真正做到以事察人、凭绩识人;另一方面,激活干事创业动能,大力选拔敢攻坚、善办案、实绩优的优秀干警,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将案件质效“硬标尺”转化为识人辨才“正衣镜”,持续涵养风清气正、实干争先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第五,要以“长远”为向,回答好“政绩留下什么”的问题。
涵养浩然正气,必须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与担当。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辩证把握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决杜绝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和“新官不理旧账”等短期行为,始终保持谋远固本、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甘当铺路石、甘做栽树人。一方面,看淡短期虚名,做实治理根基,摒弃唯结案指标的片面思维,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核心目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另一方面,打破就案办案的狭隘思维,健全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治理的全链条长效机制。将个案办理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大局,以一案治理、一域提质、一方平安的实干成效,持续厚植法治根基。
三、践行:在“善治贯古今”中检验政绩成色
回望眉山法院近三十载奋进征程,正是中华传统善治文脉与现代司法实践交融共生的生动写照。1997年建院以来,一代代眉山法院人扎根三苏故里,传承崇文尚法、息讼止争的治世智慧,白手起家、深耕基层,用心调处乡土纠纷,守护一方平安。全体干警秉公司法、清正廉洁,让千年良法善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为新时代眉山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法治动能。
我们也清醒看到,现阶段眉山法院事业发展虽稳步提质,但多重现实挑战依然客观存在:
其一,群众司法需求多元升级。群众诉求从单纯追求裁判公正,向办案效率、便民服务等全链条司法体验延伸,倒逼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其二,矛盾化解形势更为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持续增长,多重矛盾相互交织,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纠纷的难度不断上升。
其三,司法改革攻坚任务艰巨。诉源治理、智慧赋能、审判管理等重点工作压力突出,陈旧办案模式与滞后司法理念亟需革新。
其四,政绩导向面临深层考验。工作中易出现重指标、轻治理的机械办案思维,对树牢正确政绩观、锤炼务实担当作风提出了严峻考验。
破局突围、实干为要。眉山法院人必须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为民创绩、实干建功;要紧扣“争先优局”部署,聚焦重点、攻坚破难,以实打实、可检验的硬核业绩,交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优异答卷。
第一,要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以“干成”夯实履职根基。
“干成”是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核心在于推动履职落地、确保任务见效,这也是眉山法院稳住司法基本盘、恪守法定职责的根本前提。从政治高度来看,“干成”绝非简单走完流程,而是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更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出发点。
立足眉山实际,守牢“干成”底线,首要任务是稳住审判执行基本盘。全体干警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审结、法定程序严格履行。一方面,要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把涉民生、涉企纾困等案件办细办实、办快办好,及时兑现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严守风险防控关口,稳妥处置疑难复杂及涉众涉稳案件,常态化攻坚信访积案,全方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实现“干成”,关键在于压实责任、闭环见效。必须坚决纠治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的“纸面落实”现象,摒弃“重流程、轻实效”的应付心态。对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堵点难点,要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唯有把“干成”这条底线夯得更实,方能守住司法公正的生命线。
第二,要高标准、严要求、争一流,以“干好”淬炼过硬成色。
“干成”是底线,“干好”是高线。推动工作从“做完”向“做优”跃升,是擦亮眉山司法品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是坚持思想铸魂与制度固本相结合。要深学细悟正确政绩观总要求,自觉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持续完善眉山审管2.0“蛛网式”监管体系,补齐质效短板,用刚性制度规范案件全流程管理,统筹兼顾质量、效率与效果。
二是坚持攻坚主业与品牌增效相促进。要立足眉山“一城三地”定位,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治理提供精准司法保障。紧扣“示范案例树规则、实质解纷提质效”主线,做强多元解纷“眉山实践”;扎实开展“清积案、提质效、走前列、争一流”百日攻坚行动,以实干实绩检验成效。
三是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统一。要健全权力运行规范体系,建强专业化人才梯队,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做实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锚定“眉法特色、公正高效、全省一流”目标,逐项补齐短板,推动全市法院工作整体提档进位。
归根结底,“干好”就是要沉下心、扑下身,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尺,让履职成效真正转化为可触可感的公平正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一场触及思想灵魂的政治淬炼,也是一次赓续千年文脉的文化寻根。从“良法承文脉”的历史溯源,到“浩然正气”的价值领航,再到“善治贯古今”的实干笃行,眉山法院人始终将政绩观的坐标锚定在三苏故里的深厚沃土与公平正义的法治天平之上。新征程上,我们将继续深学细悟、知行合一,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如我在诉”化为履职本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在每一次定分止争、每一起案件审理中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法治答卷,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篇章贡献更为坚实的法院力量。
作者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