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 新都执责改字〔2026〕13011号
    成都瀚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在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问题:
      在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龙伏社区二十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五龙社区七组建设的“大发璞悦珑山1-23号楼、公厕、配套设施、地下室”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2026年6月7日24时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改正。
      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按照成都市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若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到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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