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陕西高德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向玉清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高德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竹劳人仲案[2026] 18号仲栽裁决书,栽决如下:一、因两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由被申请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高德园信建筑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的1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368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108元、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75180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480元、护理费2400元、医疗费12051.47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劳动能力鉴定检查费908元,交通费500元,以上合计为:200611.47元(大写:贰拾万零陆佰壹拾壹元肆角柒分)。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栽决书,地址:大竹县体育大道172号人社局5楼503办公室,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本栽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大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